四川学校教室灯光照明改造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6 21:39:09

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室采光与照明管理的通知》(教基一字〔2021〕2号),全面提升学校教室灯光照明质量,保障学生视力健康和学习效率,四川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教室灯光照明改造工作。
改造目标
确保教室照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达到500 lx以上。
改善教室照明质量,减少眩光和频闪现象。
营造舒适、健康、高效的学习环境。
改造内容
更换老旧、损坏的教室灯具。
安装智能调光系统,根据不同时段和教学需要调节照度。
优化灯光分布,减少眩光和阴影。
采用节能照明技术,降低能耗。
改造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改造。
采用质量合格、性能优良的灯具和控制系统。
委派专业人员负责改造工程的验收和维护。
定期检测照度和照明质量,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改造时间
本次改造工作计划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监督检查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组对全省学校教室灯光照明改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改造质量和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责任分工
省教育厅:制定改造方案、组织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指导。
市(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改造工作、协调解决问题。
学校:负责教室灯光照明改造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维护。
附则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